根据工作需要,现就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办公室2025年公开招聘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普通辅助类编外人员1名,具体条件请查看附件1(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办公室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三)岗位资格条件
1.35周岁以下的社会人员(1990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附件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1年及以上党政机关工作或党务工作经验优先。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2月27日上午9时至2025年3月5日下午6时截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南沙优聘网(www.nsrcup.com)查看本招聘批次,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报名人员需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电子版: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
2.户口本(地址页和本人页在同一页);
3.学历证;
4.学位证;
注意:请按规定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真实、清晰、完整的证件电子版。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如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或虚假材料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联系顺畅;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对象:参加笔试人员以实际符合报考岗位人员为准。
3.方式和主要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等。
4.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该岗位招录人员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或等于1:3时开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二)资格复查
1.时间和地点:具体资格复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查人选。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小于上述比例,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合格者,方可继续参加面试。如果进入资格复查环节人员达不到比例,则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资格复查环节。
3.要求: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学位认证报告(学位网下载)、党员身份证明、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参加资格审查,原件审查后退还。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对象:面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查的考生。
3.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的情况。
4.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高低顺序,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不能按招聘职位确定体检和组织考察对象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报考人员须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另行统一安排。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员,自通知复查之日起半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依体检合格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考察内容主要为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审查,发现拟聘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网站“南沙区政府官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就业创业—招聘信息”上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薪酬按南沙区编外人员有关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需要,可按照合格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二)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南沙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电话:020-31153955、020-3905491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