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附件1 |
||||||||||||
职位 序号 |
选聘 |
岗位属性 |
选聘 人数 |
岗位条件 |
经费 形式 |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 等级 |
最高年龄 |
最低学历 |
最低学位 |
所学专业 |
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 |
户籍 |
||||
001 |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 党校 |
教研岗 |
专业技术类 |
四级 |
1 |
50 |
本科 |
学士 |
本科:经济学(B02);法学(B03);工学(B08); 研究生:经济学(A02);法学(A03);工学(A08)。
|
1.中共党员;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近三年在省级以上党校、干部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
市内外 |
财政 核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