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为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根据《汕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汕机编〔2018〕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部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政府聘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政府聘员职位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上进心和责任感,诚恳务实,踏实工作;
3.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心理素质好,团队合作精神佳;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7.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office等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需要任职回避的;
5.其他不适合的情况。
三、招聘形式
(一)公告及报考形式
1.公告:本次公开招考信息备案后,在汕尾党建网(http://www.swsdj.gov.cn)公布。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3日至2月25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
3.报名地点: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市委办公大楼503)。咨询电话:0660-3366733。
4.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5.报名要求:
(1)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
(2)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填写好《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核对无误后双面打印在a4规格纸上,作为现场报名材料之一。
(3)报名时请提供填写好的《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相关经验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4)报考人员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经初步审核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5)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四、公示
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后,在汕尾市委组织部公告栏公示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按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单位政府聘员包干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发〔2016〕7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节日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招聘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汕尾市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