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龙岗区2024年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方案>的通知》(深龙组通〔2024〕32号)文件要求,现将体检、考察合格的2名坪地街道拟聘社区专职工作者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等方式向龙岗区坪地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查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
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用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1月24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受理时间:公示日期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一栋313室(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埔仔路9号);
邮政编码:518117;
联系电话:0755-84098323;
传真电话:0755-84098323;
电子信箱:pdjdzzbrsz@l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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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5年1月22日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