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实施好2025年就业创业促进工程,重点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增收,根据《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0〕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5名(各村居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石灰铺镇户籍,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和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二、年龄要求
男性:20周岁至58周岁以下
女性:20周岁至50周岁以下
三、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月工资总额不低于清远市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三个工作日(2025年2月25日-2025年2月2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各村(社区)委会、镇人社所
(三)报名方及报名资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
报考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 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建档立卡帮扶记录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村委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3. 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石灰铺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5.个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需注明开户支行,农商行需注明开户支行行号)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红底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
本次招聘针对脱贫户、监测户和认定为就业失业困难人员,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不需笔试。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聘用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由镇农办、党建办、党群服务中心和所在村(居)委会联合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合格的人员,统一在镇政府、所在村(居)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凡弄虚作假者,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如某些岗位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到镇人社所报名应聘,直到招聘到位为止。
4.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本批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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