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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8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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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潮州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日益增长的需求,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省政府第312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拟面向社会招聘38名政府专职队员充实到潮州市内8个消防救援站(战勤保障消防救援站、庵埠消防救援站、兴工南路特勤站、黄冈消防救援站、凤泉湖专职消防站、古城消防救援站、城西消防救援站、新丰执勤点)。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灭火救援战斗员34人

岗位要求:需高中(中专)以上学历,18周岁至28周岁,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退役士兵应聘可放宽至30周岁

潮州市湘桥区战勤保障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2名

潮州市湘桥区古城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3名

潮州市潮安区庵埠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6名

潮州市兴工南路特勤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6名

饶平县黄冈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8名

凤泉湖专职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4名

潮州市湘桥区城西消防救援站

灭火救援战斗员1名

饶平县新丰执勤点

灭火救援战斗员4名

消防车驾驶员4人

岗位要求:需高中(中专)以上学历,18周岁至33周岁,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退役士兵应聘可放宽至35周岁,必须持有B2以上驾驶证。

潮州市兴工南路特勤消防救援站

消防车驾驶员1名

潮州市潮安区庵埠消防救援站

消防车驾驶员2名

潮州市湘桥区战勤保障消防救援站

消防车驾驶员1名

均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24小时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

三、战斗员、驾驶员需身高160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不超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cm-100cm,+-5%),无残疾,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战斗员的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5。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五、人员招录时.

身体有重大疾病或者伤残人员及其他不宜录入情况;对因隐瞒上述情况,造成当事人伤害的,单位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单位造成损失的,将视情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

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育、少年管教的;

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曾因违反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被解除合同的;

④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⑤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队员工资待遇由各辖区大队负责,待遇根据岗位划分,灭火战斗消防员年薪5.4万元-6万元(含社保),驾驶员年薪5.5万元-7.2万元(含社保),逐年增资。

按照《劳动法》规定为入职者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伙食、住宿及被装标准,参照执勤消防救援站消防员标准落实,由单位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原则上每月轮休8天,具体按所属单位结合实际工作安排。

每年享受一次职业健康体检。

招聘考核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5年2月18日起至2025年3月4日9: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交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所需携带资料请扫附件二维码)

3. 报名地点:

①潮州市战勤保障消防救援站(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区二路),联系人:陈淦斌(电话:13144461196)

②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兴工南路特勤站(地址:兴工南路与振潮南路交界处),联系人:全鼎(电话:13828325980)

③饶平县黄冈消防救援站(地址:饶平县黄冈镇汕汾西路37号之一),联系人:林荣钦(电话:18125806119)

④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凤泉湖专职消防站(地址:潮州市凤泉湖高新区明园大道与中山大道交叉路口),联系人:江思平(电话:13502687275)

⑤潮州市湘桥区古城消防救援站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环城西路4号古城消防救援站),联系人:刘泽雄(电话:13828367852)

⑥潮州市潮安区庵埠消防救援站 (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安北路),联系人:崔华伟(电话:13827332119)

⑦潮州市湘桥区城西消防救援站 (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枫春南路35号),联系人:连少槟(电话:13531432421)

⑧饶平县新丰执勤点 (地址:饶平县新丰镇高速路口出口处),联系人:郑川岛(电话:15919567081)

(二)资格审查

1.政治审查:需由报名人员在报名单位领取政府转消防队员政治审查表,前往报名人员所在户籍地村(居)委会、学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

2. 体格检查:由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进行体格检查,需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检查费用自行负责)

3.公布初审名单: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由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布初审名单。

(三)应聘人员需如实提供相关应聘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入职培训

1. 灭火战斗员、驾驶员由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政审、体检初审合格等情况,统一安排进行入职培训。

培训时间:3个月,试用期1个月。

2.考核方式: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后,由潮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队伍管理中心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技能、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录用前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和聘用后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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