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公告》要求,现对本次公开招聘综合素质评估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2023年7月6日13:00前到达指定考点。
(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灵山岛规划横三路湾区实验学校(南门进入)。
(三)对象:考试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
(四)测试形式: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小组集体讨论等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各岗位具体考核形式见下表。
岗位类别 | 测试形式 | |
A类岗位 | 专业技能测试 | |
B类岗位 | 网上确认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岗位 | 小组集体讨论 |
B类岗位 | 网上确认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 |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
(五)其他事项
1.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综合素质评估时段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考生签名确认。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由于中学数学、小学数学岗位网上确认成功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无需参加本次综合素质评估,按该岗位网上确认成功实际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审核。
2.综合素质评估结果将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时间调整的,具体时间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的通知为准。
4.关于招聘岗位以及相关报名和考试的疑问,请在工作日9:00-11:30、14:00-17:30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0-34664001;
监督电话:020-34664026;
联系人:杨老师、罗老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灵山岛尖文字路。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
广州市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