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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9年海丰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府聘员)公告》规定,经发布公告、报名、机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程序,拟聘用郑得洋等考生为海丰县公安局辅警,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海丰县公安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31日(7天)
受理单位:海丰县公安局四楼政工室
联系电话:0660-6622234
海丰县公安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