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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第一幼教集团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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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 美好可期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

第一幼教集团

招聘启事

集 团 简 介

?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第一幼儿教育集团是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于2021年9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学前教育集团。集团由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中心幼儿园、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园幼儿园、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和成嘉业幼儿园组成。

? ? ?集团秉承着“和而不同,美美与共”的办园理念,围绕着“生活即教育、主动学习、自主建构”等课程理念,致力于架构以探索为核心的发展适宜性园本课程,为每一位幼儿提供优质、平等的教育。

园 所 介 绍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中心幼儿园

?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中心幼儿园,作为坂田街道第一所公办幼儿园,创办于2015年9月,现为深圳市市一级幼儿园。

? ? ?幼儿园坐落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3501号,全园占地4000平方米,建筑占地3600平方米,户外占地2200平方米,办园规模12个班。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园幼儿园

?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园幼儿园创办于2012年5月,于2020年8月正式转为公办园,现为深圳市龙岗区区一级幼儿园。

? ? ?幼儿园坐落于深圳市龙岗坂田街道雅园路26号,全园占地2068.5平方米,建筑占地4130平方米,户外占地1097平方米,办园规模12个班。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和成嘉业幼儿园

? ?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和成嘉业幼儿园,为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中的一所新建公办园,属于政府产权小区配套幼儿园。

? ? ?幼儿园坐落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路与石汇路交汇处,全园占地3600平方米,建筑占地3359.65平方米,户外占地2314平方米,建园规模12个班。

招 聘 岗 位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中心幼儿园

副班教师 1名

实习生? ? 1名

基 本 条 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岗 位 条 件

副班教师 1名

(以下A/B/C1/C2类满足其一)

岗位要求:

A类:社会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

1.40周岁及以下;

2.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4.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5.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B类:社会人员(大专学历)

1.40周岁及以下;

2.学前教育专业;

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4.有至少一年社会工作经验;

5.具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者优先。

C1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

2.35周岁及以下;

3.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5.持有健康证;

6.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C2类: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1.大专学历;

2.35周岁及以下;

3.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5.持有健康证;

6.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实习生 1名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籍验证报告);

2.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3.持有健康证;

4.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细心、耐心、有责任心。

报 名 流 程

01

报 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截止。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3)承诺书(附件3);

(4)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5)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 ? 请有意者将以上报名材料一并打包压缩,压缩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号码”,投递到邮箱:btzxyey@lg.gov.cn,我们会有专人与您联系。面试时所有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咨询电话:13025410218 (刘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 10:00-12:00 15:00-17:00

附件下载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证明

02

材 料 初 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03

综 合 考 核

1.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待资格初审入围后通过电话、短信通知;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4.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04

体 检

1.面试通过后招聘单位将安排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05

公 示

?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06

聘 用

? ?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有 关 说 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龙岗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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