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岁以下(1985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及条件
配班教师(短期教师)
1.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相关文件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工会福利、带薪假期、专业培训、岗位继续教育、免费年度体检等福利。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请将你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身份证等材料扫描件放在同一文件夹,并以“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772314983@qq.com
(二)面试
1.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爱乐幼儿园(总园)
(三)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四)幼儿园地址
总园详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新乐一街海岸悦府旁
分园详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乐社区海乐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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