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来梅工作,进一步推动梅州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研究,梅州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决定面向2025届部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教师3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届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
报名邮箱:mzjyjrsk@126.com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753-2180895
(二)报名时间:2025年3月12日至3月18日止。
(三)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及所需材料:应聘者将下列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可见)打包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
(1)已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加载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另附一张同底电子照片(与《报名表》所附相片一致,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
(2)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有关证明材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2.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粘贴有报考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该表格需双面打印,见附件2),由本人在“本人意见”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有关证明材料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四)现场确认。报考人员经初审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反馈资格初审意见,初审通过人员,须于现场确认时间内携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现场复核确认报名,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领取准考证。经现场确认审核合格,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由梅州市教育局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面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面试成绩公布时划定。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八、福利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梅州市实施“青梅计划”集聚优秀青年人才的若干措施》(梅市明电〔2022〕100号)中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补贴。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须于2025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聘者需提供由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应聘者要诚信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务,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二)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如有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追究责任。
3.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公告由梅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梅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5日
文章来源:http://edu.meizhou.gov.cn/zwgk/jszp/content/post_27367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