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人才到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我局决定于近期公开招聘97名编制内教职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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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1.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5日9:00至2023年12月29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二)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月10日下午17:00后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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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024年1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内容: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学科相关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
3.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
4.在分数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5.对于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硕士及以上、博士岗位,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博士学位的,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6.专业技术岗的报考者,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等学校(或报考岗位所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考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提供《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审核资料目录》(见附件3)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4.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查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五)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以招考单位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质、专业知识、行政能力和操作技能等,形式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实操、面谈、说课、试教等。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点数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当场次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4.按笔试、面试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及主评委评分均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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