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府办〔2024〕6号),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股辅助人员4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学历、专业:见附件1。
3、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基础,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热爱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六、政审及公示
(一)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职业技能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参加政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政审时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二)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和资格复审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
七、薪酬待遇
重庆事业单位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县财政有关编外人员的规定执行。
八、未尽事宜,由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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