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报考人员需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各招聘岗位对报考人员最高年龄、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具体要求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前一天。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和光明区专干、专辅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7.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5日18:00。
2.报名资料
报名所需清晰扫描件等材料如下所示: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
(4)报考信息承诺书;
(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6)任职回避承诺书;
(7)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
上述4、5、6项材料需报名者亲笔签名并按指模后扫描。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系统:http://gmczrl.ikaowu.com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咨询电话:0755-23195127 黎女士(报考咨询)
0755-88211792朱先生(系统咨询)
4.报名确认
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8月8日9:00至8月9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无参加笔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
2.通过资格初审并确认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收到短信后可登录报考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录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等相关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如非中文,均需提供原件及具备资质的翻译公司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本;
6.报考与岗位不一致,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方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主要测评写作能力。报名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二)笔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合格线划定
统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5分。
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次,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