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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化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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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化机编〔2023〕19号)、《关于化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申请使用事业编制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复函》等文件要求,经研究,中共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中共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化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6名(详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化州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2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五)符合《2025年化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的条件;

(六)现聘岗位等级高于选聘岗位等级要求的,须同意降低岗位聘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聘: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中央和省以及我市的有关规定,未达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对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聘用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的;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共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法队伍建设指导股(化州市委市政府大楼二楼东207室)。

4.现场资格审核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同时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版发送邮箱至Hz7707789@163.com(文件名统一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手机号码”)。

(1)身份证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及复印件(1份);

(2)《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并盖章。另提供本人近期蓝色底免冠大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JPG格式,300KB以下);

(3)非全日制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及学历认证证明复印件1份;全日制学历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核对完即退还本人)及复印件1份;

(4)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报到证或聘干材料等)。

(二)资格审核

由中共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成立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如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选聘资格。中共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报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考试

1.笔试。笔试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闭卷形式评分,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合格线由中共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商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并在化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http://www.huazhou.gov.cn/)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4.成绩公告。笔试、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选聘单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同时确定体检对象,由选聘单位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选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等。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再列为选聘人选。

(六)确定选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将确定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确定为调动对象。如果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则按岗位总成绩高低进行依次递补。

(七)调动和待遇

1.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2.被选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岗位的工资政策执行。

六、组织管理

中共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选聘的具体事宜。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联系电话:中共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法队伍建设指导股(0668-7707789);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735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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