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园所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诚聘副班教师2名。
副班教师
(一)岗位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详见附件2)。
(1)职位描述
配合班主任完成班级的各项工作(班级管理、安全工作、教育教学、家长工作等);
完成园内安排的其他工作;
能接受园内工作岗位临时调动;
能接受在园内签订短期工作合同;
(2)职位条件
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师德品行良好;
本科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或教育类专业;
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2年以上带班经验优先;
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教学辅助能力、学习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乐湖幼儿园招聘表》(详见附件3);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查询必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验证;如报名时未验证,可承诺并申请延迟至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交);
6.岗位资格证、查验证明;
7.业绩、获奖等其它材料;
8.原图照片:近期生活照1张;
9.无犯罪证明;
10.健康证、离职证明(入职时提供);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应提交清晰的扫描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30日截止。
报名方式
采用邮件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按报名材料顺序整理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到电子邮箱:lehu1388@163.com(邮件名称格式:“应聘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咨询方式
采用邮件的方式咨询。
薪酬待遇
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基准》确定岗位执行,购买五险一金,并享受带薪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