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海江昇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镇属二级国有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佛山市三水海江昇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及学历。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及畅享乐平公众号进行发布。
发布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26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6日8:3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1号楼407会议室),联系人:范女士,联系电话:0757-87394982。
2.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佛山市三水海江昇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提交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的需附学信网近1个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自考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学位证书,具有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提交学位证书的需附学信网近1个月《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⑤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具有相关证书岗位需提交);
⑥工作经历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工作经历证明起止时间必须与报名表(附件2)上填报的一致,且累计时间符合任职资格要求年限。
⑦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招聘单位根据个人报考资格审核需要另行要求。
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招聘单位进行报名,原件当场核对后退还。由他人代报名的需提供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附件3)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如需补充相关资料的,报名者须在报名结束前递交,因资料不全而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则视为报考失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通知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笔试。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
本次招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形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命题、印刷、评分工作。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在90分钟内一次完成。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面试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第一环节是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的固定问题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第二环节是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应聘岗位的工作内容提出不定向问题,第二环节面试问题不作评分。面试成绩在面试当日由考生签收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按企业职工入职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体检标准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初检部分体检指标不达标的招聘单位可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复检,复检1次仍不达标的,是否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二)组织考察
招聘单位对符合体检标准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含:犯罪记录情况、是否加入邪教组织等,曾有违反以上情况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录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聘用资格,是否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通过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足以影响其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及考察环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指定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报名者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或录用资格。
(四)报考者按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中的名称、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进行报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
(五)报考者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六)如出现符合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岗位资格人数比例低于1:5的职位,只要有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均予开考。
(七)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八)若出现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评定分数高低排名决定入围体检对象。
(九)考试成绩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本次招聘岗位出现个别空缺时,是否按考试总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十)对考生不参与体检、体检不达标、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是否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十一)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