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岗位为高明区教育财务结算中心工作人员,人数3名,属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6日之后出生);
5.具有2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6.具有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全国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6日-19日(周六除外);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人事科(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联系电话:0757-88282322)。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2年会计工作证明和社保清单(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登记表、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高明区教育局审定。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合格分数线为65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和公示
对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和考核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和政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被聘用的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一经聘用,服务招聘单位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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