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公办教师,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九、其他
(一)具体考务工作由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负责,清新区人社局、清新区纪委第三派驻组履行监管职责。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人选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通知要求将及时在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ingxin.gov.cn,主页-信息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栏)上公布。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我局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如果被聘用,则在清远市清新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2015年5月1日至2018年5月1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既可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该岗位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如报考其它岗位,学历需要达到该岗位要求,同时笔试成绩均不再加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现场审核需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如报考此“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限服务在清远市或本人户籍(生源)在清远市。
(五)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公告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区的公开招聘。
(六)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无法如期办完相关调动或聘用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七)现场资格材料审核时必须由本人现场提交确认。
(八)幼儿园教师岗位属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高中或中师、中职等完整学籍材料,档案不齐或缺漏将不予聘用。
(九)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由清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5820802;监督电话:0763-5810078)。
原标题: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特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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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8清远市清新区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5 2018年清远市清新区特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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