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新?经济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是经原新?镇政府批准成立的镇办集体企业,主要从事撤镇建街机构改革后原新?镇政府及镇办企业物业资产的管理工作,是海珠区财政局下属(一级)企业。现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此次人员面谈、测评、考察、任用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同时由区财政局派员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高级文员1名,普通工作人员4名。
四、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文员:
1、思想政治觉悟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中文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3、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及自动化设备;
4、文字功底扎实、中文写作水平佳,学习能力较好,反应灵敏,沟通协调能力强;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具有5年以上行政工作经验、具有公文写作(重要会议记录及重要文案的编写)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普通工作人员:
1、思想政治觉悟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大专或以上学历;
3、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及自动化设备;
4、学习能力较好,反应灵敏,沟通协调能力强;
5、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具有财政系统内财会或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招聘办法与程序
(一)公开招聘职位信息
以在海珠区信息网及海珠区财政局网上公开发布的形式在全社会范围内公布招聘职位、任职条件、报名方法、程序等信息。公开发布时间为2018年5月9日—5月15日,共7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报名者下载并填写《职员招聘报名表》,手写一份《自我推荐信》,连同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于2018年5月17日前发至邮箱地址1029246553 @qq.com。所有资料信息要求应聘人员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认为符合岗位条件的通知参与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