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惠来县司法局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监控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监控员共16名。报考不区分具体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工作岗位和地点。工作地点包含华湖、隆江、神泉、周田、鳌江、溪西、岐石、葵潭、东港、侨园司法所。
二、招聘人员性质及岗位职责
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监控员由惠来县司法局直接管理,不列入司法行政序列编制,不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岗位职责:
1.人民调解员依法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协助开展所在镇(场)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2.社区矫正监控员协助司法行政机关落实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工作。
3.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年龄18至35周岁,惠来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惠来县内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年龄等条件;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在各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7.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
8.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惠来县司法局三楼政工办(联系电话:0663-6689959)。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下列个人材料:
1.《惠来县司法局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和社区矫正监控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需携带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以供查验);
3.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相片2张;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考试资格。经资格审査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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