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广东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微软雅黑;">教师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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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76, 51, 229); font-family: 微软雅黑;">公告解读_历年考情_备考指导_海量资料_精品课程
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seline; border: 0px; line-height: 2.5; color: rgb(229, 51, 51); font-family: 微软雅黑;">扫描或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招教故事
五、招聘流程 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或专业试)、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 所有职位要求录用后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报考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统一在“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关注“高明通”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高明】——【找工作】——【教师招聘报名】即可进入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建议采用安卓手机,按页面要求进行实名认证)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00至19日16:00(24小时开通报名)。 1.报名流程 (1)网上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考生报名信息填写仅限在报名期间进行。报名开始前及结束后,考生不能进行填报或修改报考信息。 (2)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应于5月24日9:00至26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仔细阅读《考试须知》。逾期未完成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准考证于面谈和面试等全过程使用,请考生自行妥善保管。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且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仔细核对电话号码、所学专业、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有效。考生须对自己填报的资料负责,因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2)考生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并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得用电子版代替)。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者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交承诺书(教师资格承诺书须提前准备,详见附件3)。 (3)中小学校任教经历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对应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现场面谈或专业试 1.对象:已进行网上报名且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2.面谈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上安排为准。 3.方式:分学科进行线下面谈或专业试。 4.提交纸质应聘材料。参加现场面谈或专业试时,须向工作人员提交齐全的纸质应聘材料(详见附件4),通过现场纸质应聘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谈或专业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当场提交纸质应聘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或专业试资格。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化学、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科学等学科进行面谈。 音乐、体育、美术、书法等学科进行专业试。专业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专业技能。音乐学科专业考试范围为钢琴、声乐和自选项目(即第二器乐、合唱指挥或舞蹈)。美术学科专业考试范围为素描、色彩。书法学科专业考试范围为软笔书法、硬笔书法。体育学科专业考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篮球、足球。考试时,音乐、体育学科考生要自带乐器、体育器材,美术、书法学科考生要自带绘画工具材料和书写工具材料,考场仅提供纸张及桌椅。如音乐、体育职位报考人数超过该职位招录人数10倍时,则该职位可加考专业试初试,并按招录人数8倍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试复试人员名单。 (三)现场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面谈或专业试(复试)成绩高低排序,高中、初中职位按招录人数的5倍比例,小学职位按招录人数的3倍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面试,当面谈或专业试(复试)成绩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人员面试。 2.面试时间:具体另行通知(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具体另行通知(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4.面试形式:采用授课(正常上课)的形式。 (四)成绩计算方式 1.面谈、面试成绩均采取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谈成绩不计入最终总成绩,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2.专业试学科按专业考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谈(或专业试)成绩、面试主评委(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以及网上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名次。若依然无法确定的,重新组织面试,采用强制选择方式予以确定。 (五)根据总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为拟录用人员。 (六)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同时收取进入体检环节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1.签约时间:具体另行通知(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签约地点:待定。 (七)招聘职位录用人数名额调剂 招聘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教育局研究后,剩余的录用名额可调剂到同一学段和学科的其他职位: 1.进入面试人数少于录用人数。调剂后,新增录用名额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面谈(专业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比例依次新增面试对象。 2.录用环节出现名额空缺。从新增录用名额职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补录。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办理入编时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统筹安排学校职位)的,所缺职位人员可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高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九、聘用和待遇 1.未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依次递补人选。 2.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3年高明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4.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职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符合我市、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相关政策的,按文件规定给予扶持。 十、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所有考生参加面谈(专业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谈、面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不得以电子版代替)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因招聘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请及时留意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官方平台和“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电话:0757--88282322、88282392、88282312。 附件1:2023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三场)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教师资格承诺书.doc 附件4:考生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清单.doc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