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高州市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含中职、)及幼儿园教师24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招聘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师范专业毕业生。
2.外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办教师(签订服务年限合同未满者除外)。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招聘教师岗位表》)。
4.年龄18-35周岁(1983年6月22日至2001年6月21日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3.近三年内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
4.按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的规定,兑现工资福利待遇。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经高州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被列为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管理的,可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2日8:30至2019年6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http://61.146.233.115:802”,按提示进行报名。
3.网上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4.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高州市笔试时间与电白区、信宜市和化州市三市相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地区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因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有错漏,导致填报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和服务的起始和结束时间,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于 6月26日到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高州市城区光明南路85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广东省“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受理时间1天。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规定加10分。
(4)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书面证明。应聘者属外市在职在编教师的,在报名时,需在报名表备注栏承诺:“本人没有与现所在单位签订服务年限合同,或本人与现所在单位签订的服务年限合同已满,如有不实,同意取消聘用资格”,并签名。
(5)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考生报名时必须核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代码(如:思想政治教育(b030503))与自己所学专业是否完全一致,凡不一致的,视为不具备报考及聘用条件。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28日8:30至6月29日17:30,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的责任自负。
2.笔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