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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非事业编制岗位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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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研究生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和校内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1.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工作人员1名

岗位职责:协助进行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组织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协助研究生招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协助进行研究生招考改革及业务拓展工作等。

2.研究生培养处工作人员1名

岗位职责:协助开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及培养关键环节管理;协助研究生专项项目组织申报与建设管理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3.研究生质量与专业学位处工作人员1名

岗位职责:协助卓工学院理事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协助开展专业学位日常教学及项目管理工作;协助开展项目管理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强;招生处岗位要求保密意识强。

2.有较强的数据分析、文字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应用常用办公软件;

3.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招聘程序

1.网上申请: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应聘登记表(见附件)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yjsy@whu.edu.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姓名+应聘岗位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5日17:00。应聘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研究生院组织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5.报学校人事部审核。

6.签订合同:经招聘工作组确认人选后,按照学校相关聘用流程办理入职手续,按派遣用工方式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本次招聘岗位面向校内招聘的已与武汉大学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制人员,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合同变更。

四、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应聘人员仅可报名其中1个岗位,不可重复报名。

3.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在参加考核前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查验。各类证件的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收取复印件一份。

4.招聘相关安排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老师

咨询电话:027-6875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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