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28名。应聘人员可通过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qdh.gov.cn/)查阅具体的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参与今次招聘的城区高中包括肇庆鼎湖中学、肇庆市鼎湖区广利高级中学等2所学校;城区初中包括肇庆鼎湖中学(初中部)、肇庆鼎湖第一实验学校(初中部)、肇庆市鼎湖区实验中学、肇庆市鼎湖区吴大猷学校(初中部)、肇庆市鼎湖区桂城初级中学、肇庆鼎湖泰来中学、肇庆市鼎湖区凤凰学校(初中部)等7所学校;乡镇初中包括肇庆市鼎湖区永安初级中学、肇庆市鼎湖区莲花初级中学、肇庆市鼎湖区沙浦初级中学等3所学校;城区小学包括肇庆鼎湖第一实验学校(小学部)、肇庆市鼎湖区吴大猷学校(小学部)、肇庆市鼎湖区凤凰学校(小学部)、肇庆新区华侨城小学、肇庆新区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逸夫小学、肇庆市鼎湖区坑口迪村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桂城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桂城水坑一小学、肇庆市鼎湖区广利中心小学等10所学校;乡镇小学包括肇庆市鼎湖区沙浦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永安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永安新村小学、肇庆市鼎湖区莲花真光中心小学、肇庆市鼎湖区莲花莲塘小学等5所学校。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港澳居民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3月5日8:30至3月11日17:30期间登录以下网站进行报名,只能报考其中一个学段专业的岗位。
报名网址:https://www.wjx.cn/vm/ehnkxtH.aspx(报名系统3月5日开放)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5年3月5日)
(二)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后,报名人员需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按现场通知要求参加考试。
1.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3月16日上午08:30-10:30;
2.资格审核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原桃李园)门前广场。
3.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叠好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回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2025年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3),报考人员自行从公告中下载并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个人简历;
(3)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学业成绩表(提供教务处盖章的历年平均学分绩点或平均分);
(5)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页);
(6)研究生学历报名考生要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7)提供《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则要提供:①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②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个人承诺书》(附件4);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空白版的《三方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广东省高校毕业生请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下载电子就业协议模板,省外高校毕业生提交本校就业处提供的空白版《三方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9)大学在读期间所获得与报考专业有关的个人获奖证书及专业考级证书;
(10)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考生提交的资料,经审核无误后,正式受理报名及发准考证。现场不收取没有网上报名考生的资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2)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
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考生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16日下午-17日,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笔试的具体场室、时间以现场准考证公布为准,请留意准考证的考试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面试地点、时间以电话等通知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方式: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占40%)和面试(占60%);
(1)笔试
①笔试内容: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材教法等相关内容,采取闭卷考试。
②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现场张贴公布。
③同一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出现因笔试同分超过上述规定比例时,则同一报考岗位且在规定比例排名内同分的考生同时入围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①面试以模拟上课和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②面试采用100分制进行评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入围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集中签到,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后,依次进行考核;进入面试考生要进行心理测试。
3.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为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六、面谈与签约
(一)确定入围面谈人员。考试结束后,各学科岗位在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面谈人员名单。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面谈考生,若无收到通知的,视为不入围面谈;请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二)面谈。招聘工作小组约谈入围考生,就聘用的具体要求进行约定,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
(三)签约。符合聘用条件并同意面谈所约定的考生与学校主管部门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聘用资格或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入围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谈人选。
说明:以上招聘程序的时间和地点安排若有调整,以现场通知为准。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鼎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港澳居民还应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鼎湖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附件1),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请报考人员考试前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或现场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考试。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鼎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758-2620226,欢迎考生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