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18: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登录地址:https://zhaopin.gmczrl.com/uSoOo,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系统。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3.报名咨询
联系人:杨小姐,0755-88210485;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4.报名材料
(1)《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聘一般特聘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主笔撰写的综合文字材料等(详见附件1)。
5.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初审和考核
我局遴选委员会将按照专业学历背景及相关性、学术业绩与选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择优选择参与考核人员。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我局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5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
具体考核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未通过初审的将不作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和资格复审人选。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通过体检和资格复审的考生,列为拟聘用对象,相关名单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光明区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