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教育教学相关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B类:
1.大专学历;
2.35周岁及以下;
3.学前教育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健康证;
5.具有龙岗区公办幼儿园一学期以上实习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条件
招考公告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报名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1);报名信息采集表表(附件2);
②身份证、户口本;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④教师资格证及其他岗位相关证书;
⑤承诺书(附件3);
1.面试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5.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
2.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6.公示
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拟聘人员公示事项。
7.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五、报名时间
简章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17日12:00截止,欢迎投递简历到邮箱:lxdyyey@lg.gov.cn;
2.所需资料压缩成文件包,发送至邮箱,邮箱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手机”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3.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相关疑问,请咨询:0755-84877606(李老师)。
六、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3.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入职时间为2024年2月底。
七、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