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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3名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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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院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审判辅助人员的专业技能;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1995年4月24日至2006年4月23日期间出生);

6.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本科学历(非在职),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校方出具的相关证明;

7.聘用后原则上须在我院服务至少满3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情形。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5月6日。我院视报考人数的实际情况可延长报名时间。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请登录网址http://wethapp.citygf.com/courtenroll/public/index.php/api/entry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注册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大于30kb小于2M)完成报名,待入围体检时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图片1.png

三、考试内容及安排

(一)考试内容

1.笔试,占总成绩30%;

2.电脑汉字录入考试,按参考人员每分钟录入字数和准确率进行综合评价,占总成绩20%;

3.面试,占总成绩50%。

(二)考试安排

1.笔试、电脑汉字录入考试

2.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不列入考试总成绩,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的参考依据之一。

3.面试

根据笔试和电脑汉字录入考试所占比例合成的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情请留意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fy.ss.gov.cn)。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各项考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并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如合适人选不足,可适当减少招聘名额。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布,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院进行组织考察。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将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未发现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我院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根据报考者的考试、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录用人选,招聘结果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后,按有关程序聘用。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招聘,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的人员中递补。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如出现职位空缺,可在替补人员中补充录用。

七、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按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住房自行解决。双方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八、其他事项

考试相关通知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

官方网站:http://fy.ss.gov.cn

联系人:卢小姐,咨询电话:0757-8791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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