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高水平大学建设需求,广州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GuangzhouUniversity)于2000年合并组建,有着90多年的办学传统,现有大学城、桂花岗、黄埔研究院/研究生院“一校三园。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设有25个专业学院,涵盖十大学科门类。现有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化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等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已进入或接近2‰。学校有6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冲一流重点建设学科、14个广东省重点学科;13个学科上榜2022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31个学科上榜软科2022年“中国最好学科;学校在2023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位列主榜第97位,自2020年以来一直稳居国内前百强;在2023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首次进入世界500强,位列世界大学第463位、中国内地高校第78位;在US.News2023世界大学排名位列世界大学第551位、中国内地高校第56位;在2023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位列全球高校第601-800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职责、类别、等级、数量等)详见《广州大学2023年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实验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招聘人员类型,有关说明如下:
(一)“2023年毕业生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但考虑工作需要,本次招聘的2023年毕业生,须在报名首日前已取得学历证、学位证(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二)“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2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附件1);
7.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2日9:00至2023年9月28日16:00止,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
实行网络系统实名报考,不接受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广州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gz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相关报考信息将于报名开始时间开放,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报名),仔细阅读招聘系统有关指引,并按要求填报应聘信息、上传身份证明、学历学位等岗位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
(三)报名确认
所有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9月28日16:00前进行报名确认(即在招聘系统按下“确认报名键),未在规定时间确认者,视为报名无效。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更改(包括资格初审被退回的)。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要求,确保符合资格条件再报考;如不符合报名资格仍报名应聘,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资格初审
我单位将在招聘系统对已报名确认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范围包括基本信息、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对明显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应聘人员予以退回报名申请,终止其应聘程序。应聘人员自行在招聘系统中查询初审结果,不另行通知。
(五)准考证打印
我单位将按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安排准考证。要求笔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在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初定于2023年10月18日9:00至2023年10月20日16:00止(如有调整将在广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留意网页通知)。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在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不等于已通过应聘资格审查。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证件不一致或人证不一致(本人身份证号、姓名与报名所填不一致)造成无法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考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必须同时提供劳动或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工作经历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附件1有注明的除外),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4.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处分影响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应聘者须是1987年9月22日以后出生,报名首日仍未过36周岁生日即可,其他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5.专业要求及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为准)未列入附件2,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参考目录所列以括号形式注明了的部分旧专业名称,应聘人员须在系统报名时一并上传用于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专业对应的毕业校院相关职能部门盖章的课程成绩单、相近专业课程比对情况说明等材料(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相应材料的翻译件及翻译公司法人证书),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
6.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