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期)
为了更好地吸纳社会优秀人才,充实我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根据《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清公通字〔2020〕84号)有关规定,我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接受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报名,经面试合格后直接招聘为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免笔试),工资福利待遇按清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意向登记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在18至35周岁(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0日至2003年1月9日)即可报名:
(一)全日制“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三)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非职业资格证);
(四)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专项人才库成员。
二、意向登记的方法
(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加入我局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的人员,请自行下载填写《清远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意向登记表》(详见附件),并于2021年1月10日前发送到邮箱:qyga2014@163.com(以收到意向登记表的时间为准)。
(二)请仔细核对登记条件,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人员,请勿投递意向登记表,政策咨询电话:0763-3463387。
清远市公安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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