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印准考证安排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至3月22日18:00。
(二)网上成功报名且通过系统资格初审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dhjwzp2023/)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在打印期内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二、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3月26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
三、考试须知
(一)考生必须同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三)考生需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座位右上角,以便核查。开始考试后,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考试期间不可以提前交卷、离场。
(四)考生自备黑色钢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五)严禁将各类纸张、书籍等物品以及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储存功能的其它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把上述物品按要求放置到考场指定位置(电子设备必须关闭电源)。
(六)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七)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交通线路并注意往返路途安全。
(八)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主要证件之一,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本次招聘相关工作由鼎湖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如有疑问,可与我单位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0758-2622232。
中共肇庆市鼎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肇庆市鼎湖区监察委员会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