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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区“智汇湾区 才聚黄埔”高校2023年校园招聘26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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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6人(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

  港澳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公告要求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毕业1年内也视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29日)。

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五)非广州市户籍人员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下同)。

  (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报考时须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名首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不得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3年10月29日。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考生,在任意一个报名地点均可报考任一岗位,并在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按所有考点进行汇总排名。

  1.网上报名。2023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11月3日下午17: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79,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和上传有关材料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以及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现场宣讲

  本次招聘将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高校举行系列宣讲活动,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接受考生现场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高校宣讲时间和地点如下:

  中央民族大学宣讲会:2023年11月1日19:30-21:00,海淀校区文华楼56创路演厅;

  中国人民大学宣讲会:2023年11月2日19:30-21:00,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19报告厅;

  武汉大学宣讲会:2023年11月1日19:30-21:00,就业中心第四报告厅;

  华中科技大学宣讲会:2023年11月2日19:30-21:00,本部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305报告厅。

  3.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在北京、武汉2个城市酒店、高校设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点。

北京

时间

场地名称

地址

11月1日

9:00-17:00

北京西郊宾馆

1号楼第五会议室

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

11月2日

9:00-17:00

中央民族大学

文华楼56创路演厅

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

11月3日

9:00-17:00

中国人民大学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21报告厅

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武汉

时间

场地名称

地址

11月1日

9:00-17:00

酒店

武汉君宜王朝大饭店日月潭会议室

洪山区珞喻路87号

11月2日

9:00-17:00

武汉大学

就业中心第四报告厅

武昌区八一路299号

11月3日

9:00-17:00

华中科技大学

大学生活动中心620教室

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1)所有网上报名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一个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网上报名选择的城市须与现场确认的城市及考试城市一致。现场确认点也接受考生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2)现场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生证;③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④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⑤个人简历一份(含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⑥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①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③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④个人简历一份(含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⑤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港澳居民报名时需提供: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习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④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如现场未能提供,可在考察阶段提供);⑤个人简历一份(含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⑥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书。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可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4.注意事项

  (1)考生的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可以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其本科院校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取得学士学位。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表》及《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笔试。

  (2)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考生直接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所学专业以考生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在聘用前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网上报名时应上传个人简历(pdf格式)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

  (5)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报名通过情况。

  (6)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形式。

  1.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现场确认和现场审核通过,且报名系统显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现场确认审查提供的《工作指南》步骤,按时打印准考证。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1.2面试。

  (1)时间和地点:为方便考生,此次高校校园招聘面试采取网上远程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为准。

  (2)面试对象:参加笔试考生按所报考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递补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及与岗位匹配的情况。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签订三方协议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或体检人选。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总成绩公布后3个月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者不配合后续环节的情形,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该考生的录用资格,并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岗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点当地有资质或广州的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解除三方协议、取消聘用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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