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行动计划,激励全市村(社区)“头雁”队伍在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乡村全面振兴等重点任务中担当作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集中开展2025年从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市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1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梅州市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选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公道正派,群众认可度高。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5.村党组织书记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社区党组织书记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男性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
7.连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及以上,或连续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满8年及以上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年龄、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曾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曾受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3.所在村(社区)因涉黑涉恶被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仍未出列的。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各县(市、区)。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2月17日至2月2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8:00带所需材料到下列所在县对应地点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原则上只限报考本县(市、区)招聘岗位。
梅江区:梅江区仲元东路53号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753-2196962。
梅县区:梅县区文化路6号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楼工资与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电话:0753-2589056。
兴宁市:兴宁市迎宾大道1号谢玉英培训大楼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53-3263761。
平远县:平远县大柘镇平远大道南35号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人力资源与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电话:0753-8899336。
蕉岭县:蕉岭县蕉城镇石伯公路1号中共蕉岭县委组织部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室,联系电话:0753-7873896。
大埔县:大埔县湖寮镇畹香路196号大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753-5550823。
五华县:五华县沿江中路38号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联系电话:0753-4438760。
丰顺县: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2号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电
话:0753-6886391。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
1.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纸质同底二寸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接受应聘者报名后,所在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现场反馈资格初审意见,初审通过人员,按要求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于规定时间编排准考证,并由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给应聘人员。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部署实施,各岗位笔试参考人数原则上按岗位1:3以上比例方能开考,笔试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级研究同意后给予开考。
笔试主要测试学习和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于2025年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网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统筹考虑本市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
(四)面试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同级组织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组织。面试由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由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会同本级组织部门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在聘用所在乡镇(街道)服务不少于5年[含继续担任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限]。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报名电话咨询。
(五)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