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公办幼儿园副园长20名。
二、公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招聘范围
1.深圳市公办幼儿园现任园长、副园长、中层以上干部;
2.深圳市市一级以上民办幼儿园现任园长、副园长。
(二)副园长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经教育部门组织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健康证;
3.五年以上幼儿园教师或幼儿园管理工作经历,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教育教学能力、教研指导能力;学前教育专业博士工作年限适当放宽(学前教育专业硕士和博士学习经历纳入工作年限统计);
4.近三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5.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副园长公开招聘条件
年龄43周岁及以下(1979年12月4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公办幼儿园中层干部及以上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
2.在省、市一级民办幼儿园副园长及以上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
3.在深圳市及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幼儿园专职督学(含学区专职责任督学)、幼教学区主任、各幼教集团部长等岗位任职1年及以上;
4.具有1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或实习经历的学前教育专业博士;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验或实习经历的学前教育专业硕士。
(四)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具有省、市优质示范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工作经验,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幼儿园名师、名园长等相关荣誉称号,获得区级及以上幼儿园教学技能比赛奖励,熟悉幼儿园各个岗位业务,团队管理能力强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1日18:00止
咨询电话:李老师0755-26488719转6015
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按报名材料从上至下的顺序整理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到邮箱:jyj-liqc@szns.gov.cn,电子邮件名称格式:“报考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1)《南山区教育系统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副园长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
(5)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证明须有单位名称加盖印章,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工作经历所涉及幼儿园等级文件;
(6)任现职现岗证明;
(7)区级以上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选择三项上传)。
注意事项:(1)学历、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招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其中弄虚作假的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参加应聘。(4)招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报考人员需同时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
(二)资格审查
南山区教育局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择优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选,如合适人选较少的,将削减相关岗位。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将以短信方式另行通知。
1.笔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岗位数的3-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线与面试名单一并公布。
2.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得出总成绩,总成绩设置合格线,本次岗位择优聘用,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结合个人绩效综合评量分,由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