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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2023面向社会招聘政府聘员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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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新龙镇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根据《新龙镇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穗埔新龙府通〔2020〕1号)文件意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聘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政府聘员10名(具体招聘职位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新龙镇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能自觉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党性强、作风正,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和调剂。     3.新龙镇户籍或长期居住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新龙镇招聘岗位表)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本次政府聘员招聘约定最低服务期1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对申请报考其他单位的,将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约定服务期内主动离职的,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报考新龙镇其他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     2023年6月26日-7月7日在广州市黄埔区门户网站(https://www.hp.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7月7日(7月7日上午11:30截止报名)。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广汕八路333号新龙镇人民政府404办公室)。     3.需提供的相关证书和材料:     (1)《附件2:新龙镇政府聘员报名表》(招聘公告附件下载);     (2)《附件3:新龙镇政府聘员资料提交清单表》(招聘公告附件下载);     (3)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新龙镇辖区范围内长期居住者可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所有应聘者资料原件,在报名时进行核对后现场退回,复印件不再退还。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另行通知参加考试。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报一个招聘职位。考生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新龙镇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5.资格初审:     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     (三)笔试     1.时间和地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通知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2.开考比例:招聘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延长报名时间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考人数。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四)面试     1.确定拟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的人员按招聘职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有考生放弃面试,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短信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通知为准。     3.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协助拟录用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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