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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3年10月13日至2001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19年10月1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原标题:2019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ning.gov.cn/art/2019/10/8/art_1688836_21457.html
以上内容来源于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摘自于2019年海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