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丰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中共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实施<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韶委人才〔2021〕1号和《关于印发<韶关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通知》韶委人才办〔2024〕5号》等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卫生人才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本科非在职及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韶关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7月19日至2006年7月18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招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我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新丰县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在事业单位提供的薪酬待遇基础上对于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文件中《“丹霞英才计划”实施方案》“青年人才”认定条件的经我县相关责任部门认定并报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成功后另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
一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30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15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由用人单位在上述人才津贴基础上叠加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四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五年龄45周岁以下取得非基层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执业医师由用人单位每人发放安家费20万元。已享受“青年人才”政策补贴的不享受此待遇。
(六年龄30周岁以下的临床医学类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年龄35周岁以下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并取得主治医师职称的由用人单位每人发放安家费15万元。已享受“青年人才”政策补贴的不享受此待遇。
四、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9日830至2024年7月29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通过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方式报名报名材料按“新丰县急需紧缺专业卫生人才职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新丰县急需紧缺专业卫生人才A0701张三广州医科大学外科学将报名表的可编辑电子版、扫描版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fwszp***。
请考生在发送电子邮箱报名后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主动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由新丰县卫生健康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将通过邮件、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本人简历扫描件含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
2.新丰县2024年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卫生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需提交可编辑版和有签名及日期的扫描版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5.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2024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5.报名时部分岗位不作执业医师资格要求的获聘人员需在首聘期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不再续聘。
六、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面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试
1.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方式进行。面试地点为新丰县具体时间和面试方式等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应变沟通能力。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4.考试环节其他事项。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或携带证件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成绩将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并按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和公示。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在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九、人员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局报县人社部门备案。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并正式入职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聘用人员在正式入职后交通费用和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报销在广东省内者交通费用报销不超过300元/人在广东省外者交通费用报销不超过500元/人。
4.本公告由新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新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工作办公室0751-225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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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15日
附件:
附件1:新丰县2024年医疗卫生类急需紧缺专业卫生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