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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编外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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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编外教师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社会在职人员(即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6.已经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非社会在职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广州市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2月9日。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编外教师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条件。

2.报考人员年龄条件:

(1)本科学历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在40周岁以下(含40岁,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4.报考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所聘岗位相应的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

5.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或符合职位表的要求。专业名称(含旧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6.报考职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或学业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也可以凭已经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中所列的专业(学科)为证,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7.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业绩突出者或有各类教学竞赛特长者等优先。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专业测试(面试、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将酌情调整招聘环节、形式等(含转为线上开展),相关信息将在学校公众号上及时公告,请考生理解、配合。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月2日

2.报名方式: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需同时完成线上报名和纸质材料的投递。

(2)线上报名:考生通过线上链接:https://jinshuju.net/f/iwn3fv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3)线下投递纸质材料。建议考生通过顺丰快递或中国邮政把纸质材料投递,保障寄件能在2023年2月2日(含当天)前准确到达。

邮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道长安社区东海南路沙面小学大坦沙校区

接收人:杨老师

电话:88907565

3. 线下递交资料包括个人简历和相关资质证件材料。资质证件材料不需要提交原件,只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完整,不得覆盖涂改材料信息。(材料要求详见附件《资格审查目录表》)

4. 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的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报名及资格初审通过的,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专业测试

1.测试时间:2023年2月3日至2月5日

2.学校根据需要择优挑选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人员,并电话通知报考者。

3.专业测试分为面试(包括面谈、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

4.面试(包括面谈、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70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

5.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30分。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

(三)资格复审

1.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方式生成并排名。考生综合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的排序确定最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

2.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具体名单将在学校公众号另行公告。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执行。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学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6日至2月8日。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在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和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须取得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3.所有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均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4.被聘用人员遵循按岗取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参照荔湾区在编教师的工资项目(含住房补贴和五险一金等)发放。

(九)防疫工作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具体以各阶段公告要求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港澳居民报考者根据《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7号)的规定执行。

2.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5.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录用人员的直系亲属(含配偶、子女等)的就读、住宿、医疗、工作等问题。

6. 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7.联系方式:

工作日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15-5:00

咨询电话:020-88907565

监督电话:020-81217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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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t807fw7-roafbslzcnrqg 提取码: cki5

附件:1.《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编外教师职位表》2.《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编外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3.《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编外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4.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小学202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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