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层次结构,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9名,由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组织招聘(工作单位: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介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指示,2019年4月3日,第三批市属教育集团成立,广州外国语学校正式进入集团化办学的新时代。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在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的关心指导下,在南沙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取得突出办学成绩。2021年4月23日,南沙区政府与广州市教育局协议合作创办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的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纳入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管理。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以下简称滨海学校),是区属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委托广州外国语学校管理。滨海学校位于南沙区黄阁镇凤凰社区,其中北校区位于黄阁镇丰泽西路西侧,用地面积约87亩,共设置54班;南校区位于黄阁镇凤凰大道西侧,用地面积约29亩,共设置24班。这里有优美的自然环境、优越的地理位置、强力的管理团队、先进的办学理念,提供丰富多元的特色课程,组建优秀的教师团队。
二、招聘人员范围、地点、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招聘人员范围为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毕业生(含符号条件的择业期毕业生)及非2021届毕业的往届生。
(二)招考地点
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符合岗位要求的2021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择业期毕业生)及非2021届毕业生的往届生均可报考。
“2021届毕业生”是指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符合《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择业期毕业生。
“非2021届毕业生的往届生”是指除2021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的港澳毕业生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和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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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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