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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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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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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院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

因我校目前还未成立二级学院系学生会,尚不能开展自评。

二、《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简称“广东梅职院学生会”,英文译名为“Guangdong Meizhou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Student Union”英文缩写是“GDMZVTCSU”)是中国共产党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领导下,共青团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梅州市学生联合会的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

(二)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学校团委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梅州市学生联合会的指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三)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三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四条 本会参加广东省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在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的中国(含港澳台)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参加本会开展的各种活动;

(二)对本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

(三)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完成本会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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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机构设置及运行

第八条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学期。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按以下原则产生代表:

(一)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学校、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二)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第九条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须由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经差额选举产生。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不得代替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十条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工作部门是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须由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集体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向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及学生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五人,可聘任学校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五)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会主席团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根据主责主业设立工作部门,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六个,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可根据需要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吸收同学参加,因事用人、事完人散。

第十一条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工作部门配合学校团委指导学生会的专职副书记,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络、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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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二条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学生会属于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领导和所在学院团组织、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指导。

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三人,工作人员一般为二十至三十人。

第十三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发挥贴近广大同学的优势,在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指导下承办面向全校学生的具体工作项目。

二级学院学生会协助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

第十四条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每年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等形式听取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

每年对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全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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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是信念坚定、品行端正、乐于奉献、作风务实的学生,应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

第十六条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的遴选工作面向广大同学,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坚持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十七条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将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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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从严治会

第十八条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重要事项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共同研究。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校团委报告。

第十九条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胸怀崇高理想,恪守学生本分,牢记服务宗旨,守纪律、讲原则、作表率。

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应积极配合学校团委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评议会以学生代表为主,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学校团委等共同参与。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评奖评优、评测加分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产生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学生会组织管理,保障工作有序进行,规范组织成员产生过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校级学生会组织。

第二章 候选人

第三条 学生会组织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一)具有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二)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德、智、体全面发展;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五)最近 1 个学期或学年学习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大一新生第一学期可不用提供)

第四条? 候选人需完成个人简介(工作人员简历后附件2)填写,并报送班级团支部报名,由班级团支部推荐至学院团组织征求意见。

第三章 校级学生会组织

第五条 校级学生会组织成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成员一般不少于 50% 。

第六条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

(一)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认;(主席团候选人简历表后附件1)

(二)主席团成员由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校级学生会组织设主席团成员不超过 5 名;

第七条 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人员候选人产生

(一)学院团组织审查,由学生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核后确定;

(二)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不超过 5人。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学生会

主席团选举办法和组成方案

一、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和《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二届主席团共5人,其中一人为执行主席。执行主席均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根据代表酝酿情况,按照候选人名额应等于应选名额,确定主席团候选人。主席团成员采取差额选举办法产生,选举时每张选票上的候选人为 5名,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 3 的为有效票,超过3名的为废票。

三、大会主席团的成员,必须是本届学代会的正式代表,主席团的成员中应覆盖5个学院,从每个学院各推一个主席团候选人且至少一名女生代表。

四、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未出席大会的我校学生均有被选举权。

五、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大会,方能进行选举,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候选人必须获得参加投票的学生代表半数以上的选票,方能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应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再次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

七、设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各1名,监票人5名,计票人5名,担任对投票的监督和计票工作。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各代表团推荐,主席团审议,经全体代表通过;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并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委员候选人不能担任监、计票工作。

八、填写选票,只能用黑色签字笔,各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同意时,在其候选人后面方格内划“〇”,不同意时,在其候选人后方格内划“X”;若另选他人,可在候选人名单后面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的人的姓名,并在其后面的空格内划“〇”。选票不划“〇”又不划“X”者视为弃权。

九、因事因病不能出席选举大会的代表,不派人送选票,作缺席处理,也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十、会议设两个票箱,代表在工作人员安排下投票。

十一、投票顺序为:监、计票人先投票,接着主席团代表投票,最后,代表依次投票。

十二、投票结束后,当众打开票箱,由计票人清点票数,并将清点结果报大会主持人。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票数若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

十三、选举的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汇报后再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大会执行主席分别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全体代表宣布。

十四、整个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如果选举中发生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十五、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学生

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公告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2年11月28日在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东区报告厅顺利召开。来自党委办公室、学生科、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各学院辅导员以及各院系学生代表共116人参加了大会。到会正式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符合相关规定。经学校临时党委批准,现将大会选举结果公示如下: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规定,甘雪丽(女)、李日生、李卫国、廖万理、廖天海共5位同学当选为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二届主席团成员。

根据大会选举办法规定,丘跃济、陈家琪(女)、吴逸纯(女)、罗梓瑜(女)、曾怡婧(女)、廖标发、关天锦、苏国炜、黄敏茹(女)、孙仪共10位同学当选为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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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2022年11月30日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议程

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sKdcxEEclX00sQRBhqwEsg

现场照片: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的资格条件、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一)大会规模

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30人,实到代表94人,其中学生干部代表36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38%;女学生代表36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26.4%。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在校生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素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有一定履职能力。

(三)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

代表学院推荐选举产生,各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学院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改革,落实校团委协助校党委加强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规范述职评议工作,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旨在推动学生会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对广大同学的政治引领、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包括对学生会工作人员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工作成效、纪律作风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 措施等方面的全面客观综合评价。

第五条 述职评议坚持走群众路线,吸纳广大同学参与群众评议,让学生会工作人员在广大同学面前亮作风、晒成效、找差距。

? ? ? 第六条 校级评议会组成以学生委员会成员为主,学校党委学工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 ? 第七条 述职评议程序:

(一)书面总结。述职前,提交本学期工作书面总结。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炼、 支撑有力,能够很好地报告本学期重点开展的工作项目以及存在的不足、需要改进的方面等,明确下一步工作规划。

(二)述职汇报。现场述职内容要求密切结合学生会功能定位,准确充实、重点突出。述职结束后,评议会中的学生代表填 写评议测评表;评议会其他成员根据现场述职情况评价打分。

(三)适度公开。校团委根据书面总结和述职评议情况形成 最终的综合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工作人员述职报告和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同学和各学生会组织的监督。

(四)持续改进。述职人员根据评议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改进方案,将改进措施列入下一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第八条 评价结果应用。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综合评价等次获得良及以上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在评奖评优、综合测评 加分等事项时,将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广东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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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广东学联秘书处邮箱 tswxxb@gd.gov.cn 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 xuelianban@126.com 反映。”

网编:彭嘉烨、杨静娴

初审:杨静娴

复审:王昊

终审:黄日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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