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峰县2020年第三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现将报考鹤峰县2020年第三次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资格复审及测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名已通过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资格复审地点(原各现场报名地):
(1)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文化和旅游局四楼党建办(县老政府工会旁边),联系人:廖霞,电话:18071330219、0718-5282235。
(2)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容美镇步行街1号),联系人:陈克银,电话:13986864789、0718-5292218。
(3)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政工人事办公室(容美镇中坝街38号),联系人:田丽欣,电话:15172938218、0718-5294212。
(4)县交通运输局: 县交通运输局四楼办公室(容美镇九峰大道13号),联系人:黄韵,电话:13986863205、0718-5261353。
(5)县走马镇人民政府:县走马镇人民政府(走马镇古城大道38号),联系人:蒋熙娇,电话:15586630131、0718-5686098。
(6)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五楼会议室(九峰大道161号),联系人:章瑛,电话:15071832909、0718—5282553。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考生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持《鹤峰县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到现场进行,并交验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
2.对报考岗位有资格(职称、执业、职业)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件。
3.凭境外学历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籍学历证明、在校表现证明、成绩单。
5.州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资格复审的相关事项
1.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测试资格。
2.经复审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测试。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职位计划数1:3的,综合测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
4.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初审、复审、考核、测试、体检、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测试
(一)测试对象
测试人员为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测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
(三)测试方式
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10的,只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测试方式,不参加笔试,但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10及以上的,实行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的测试方式,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对象。
(四)测试时间
1.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0年11月17日上午8:30—12:0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股(政府综合大楼616室)。
(2)笔试开考时间:2020年11月18日上午8:30。笔试地点:县实验中学。
(3)参加笔试的考生须于11月18日上午7:5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进入门检处,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上午9:00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2.面试
(1)面试开考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保证电话畅通。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入门检处,自觉出示健康绿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上午7:45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禁止携带资料和使用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及考场。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测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
(二)测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放弃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正常开考。
(三)因测试地点无停车场所,请各位考生勿驾车前往。
(四)测试结束后将在鹤峰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hefeng.gov.cn/)(鹤峰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录用——阳光人事)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地点,请考生自行网上查看。
(五)体检人员请按要求自带体检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体检,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六)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