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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清远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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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结合清远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清远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报考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l.com/gdqyjyzp2022/)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若同一岗位超过20人报考,则组织该岗位考生参加初试(初试以笔试方式进行),若同一岗位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20人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报名流程 1.考生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考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在资格审核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考系统确认是否参加初试或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确认的,无法打印初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或通知书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或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初试考生参加初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居民有效身份证。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凭面试通知书进行资格审核、面试、体检。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待报考系统审核—网上确认参加初试或面试—打印准考证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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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line;text-indent:24px;color:#333333;font-family:微软雅黑;text-align:center;"> 扫描或识别二维码,关注公众号,了解更多招教故事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1.初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考试方式。根据考试人数确定初试和面试。 (1)如果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经系统报名审核合格并确认参加考试的人数少于或等于20人,则此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 (2)如果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经系统报名审核合格并确认参加考试的人数超过20人,则此岗位增加初试,初试以笔试形式进行。 (3)须进行初试的岗位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第5名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若初试合格人数不足5人,则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考试范围 (1)初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初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等知识。初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2)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方式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面向招聘岗位,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行、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综合素质。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须进行初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以初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少于或等于20人,此岗位采取直接面试方式。 (四)考试总成绩 1.须进行初试的岗位,初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无初试环节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3.参加同一岗位初试的考生如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4.无初试环节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主评委评分较高者排前;如果主评委的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 1.初试环节结束后,考生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在清远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 五、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须本人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带齐资格审核资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1.《清远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须双面打印,插入近期彩色免冠电子相片或粘贴证件照片,由本人在“报名人员承诺”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居民有效身份证; 3.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非应届毕业生提交); 4.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交); 5.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教师资格证; 7.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相近专业报考者提交)。 注意事项: 1.国内高校应届、非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详见附件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报考者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按时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审核后原件退回本人,其中证明材料需收原件。 5.若报考者在资格审核环节出现没有到达、自愿放弃、条件不符、在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等情况,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6.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清远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单位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有关说明 (一)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报考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初试、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报考者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拨打电话咨询。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丘老师0763—3361740(清远市教育局)、吴老师0763—3396884(清远市第一中学)、贺老师0763—3152211(清远市第二中学)、黄老师0763—3153878(清远市华侨中学)、钱老师0763—3202292(清远市梓琛中学)。 (五)本公告由清远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清远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2年清远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清远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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