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是清远市水利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清远水利枢纽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行使市属公益性水利工程业主职能,负责潖江蓄滞洪区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起至10月20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电子邮件网络报名,请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发至指定电子邮箱:qysw3362925@163.com。
(三)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彩色证件照、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的扫描电子版。报名材料需打包成压缩文件(大小控制在20mb以内,扫描件为pdf格式,文件名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姓名+手机号”)。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
4.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
5.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五)报名资格初审
2021年10月21日起至10月27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以电子邮件、电话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
2.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考生应自行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和准考证,同时提交以下各项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复审,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4.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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