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我县乡镇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德庆县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报考人员可登录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本科学历毕业生。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书面证明须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提供联系方式)。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3年6月10日至2001年6月 10日期间出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专业对口并持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报考人员年龄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如果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交由认定机构出具的《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证书正在办理证明》。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二)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5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2015年至2018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请查阅《德庆县2019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