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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湛江遂溪公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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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湛江遂溪公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补充遂溪县公安局警力严重不足问题,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2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警务辅助人员)。为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批示精神,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考录,确保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的素质。
  二、招聘人数、岗位、报考条件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1、本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警务辅助人员30名;
  2、文职辅警5名,勤务辅警25名,职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4月10日至2006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无征信逾期记录;
  5、身体条件:
  (1)视力:无色盲、色弱;
  (2)听说基本能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口吃,会讲普通话;
  (3)身体健康,体表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应聘中巴司机可适当放宽招考年龄(具有A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者)。
  7、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招聘退伍军人、烈士家属。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法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申请离职的;
  4、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精神病史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周末除外)。
  (二)报名地点
  遂溪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即遂溪县公安局办公楼804室),地址:遂溪县遂城镇站南路东侧。
  (三)报名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及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一份等有关材料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的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
  2、每个报考者选定一个岗位,如果录用岗位已选满,其他岗位欠缺本人服从调剂,可以调剂其他岗位。
  3、遂溪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公室按报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四、考试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文书写作。
  (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4米往返跑,男性俯卧撑、女性仰卧起坐,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须成绩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合格标准为:10×4米往返跑(男性为13〞1,女性为14〞1);男性俯卧撑(合格为35个);女性仰卧起坐(合格为25个),两项有一项不合格即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
  (三)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录人数1:2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考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各项考试结束后。统计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划定总成绩入围分数线。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文书写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五、体检与政审
  (一)确定体检对象。根据各岗位招考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要求组织体检,确保警务辅助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三)组织政审。体检结束后,我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招考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或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我局对合格的考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我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由我局决定是否续签。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按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每人每月由县财政发放3000元(含五险)。
  八、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的表现情况,奖优罚劣,保持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工作积极性。
  联系电话:0759—7787348、7710019(遂溪县公安局辅警办)。
  遂溪县公安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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