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连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
(七)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8月9日至2005年8月8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8月9日以后出生);
(八)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九)报考学科教师岗位需持有报考岗位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六)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14日9:00至8月18日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完成网络报名。
2. 应聘人员提交报考申请后,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19日9:00至12: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23日9:00至8月24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四)加分审核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服务基层项目名称、相关服务合格证书名称及编号,并于2023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持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连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委托省级相关部门命题、评卷。笔试总分100分。
1.内容(范围):教育教学基础(含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教育法规)、教育教学技能(含教育技能、教学技能)。
2.时间及地点:2023年8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确定。
(四)资格审核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连平县教育局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交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信息和应聘人员信息复印在同一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应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方为有效)。
5.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佐证材料(缴交社保流水、劳动合同等)。
以上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提交连平县教育局统一审核,材料提交具体时间、地点以手机短信通知为准。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前述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及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1.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形式,入围人员按报考岗位科目上一节课,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
2.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形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连平县第一初级中学。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