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根据《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9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公益性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19〕29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有关单位工作需要,专项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服务于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须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见附件3)或者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同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是指持扶贫卡的家庭成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指女四十周岁以上、男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农村贫困家庭人员(农村贫困家庭指经当地扶贫部门确定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距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含1年)以上人员。
8.戒毒康复人员。指经过戒毒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9.刑满释放人员。指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0.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指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11.退役士兵。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且在申请认定时已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
12.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指需要赡养同一家庭户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重大疾病参照我国保险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29个,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人员按照个人自愿报名(现场或发电子邮箱)、资格审查、甄选、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网上公示的程序进行。请报名人员结合附件1的《公益性岗位需求信息表》,向相应的用人单位报名,用人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用人单位 | 报名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罗定市罗镜镇人民政府 | 罗定市罗镜镇镇东路134号 | 肖铉 | 3202702 | hq3201118@163.com |
罗定市朗塘镇人民政府 | 罗定市朗塘镇人民路68号 | 黄燕媚 | 3601018 | lt-123@126.com |
罗定市太平镇人民政府 | 罗定市太平镇府前路68号 | 梁巧锋 | 371119 | gdldtp@vip.163.com |
罗定市分界镇人民政府 | 罗定市分界镇建设中路35号 | 谭海龙 | 3291018 | ldfjdzb@163.com |
罗定市分界镇中心小学 | 罗定市分界镇分界居委建设路中路37号 | 幸海勇 | 13672622651 | ld3291086@163.com |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11月22(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附件2的《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应将上述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用人单位的指定邮箱。资格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是否处于失业状态,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社保记录等。
(四)甄选:甄选工作由用人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可采取考试、考核、面试等形式进行,具体形式和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四、待遇及合同签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由双方协商,但不得低于云浮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劳动者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权利,并依法履行其义务,其中,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部分可按规定享受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就业补助资金补贴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联系人:陈永恒、李卓艺,咨询电话:0766-3722231。
附件:
附件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doc
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