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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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
2. 热爱教育事业和学校管理工作,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师德高尚,关爱师生,品行端正,公正廉洁,自觉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和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基础教育办学规律,具备丰富的办学经验。
4.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意识、改革攻坚能力和沟通管理能力,善于规划学校发展、指导课程建设、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取得显著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岗位条件
1. 学历及职称: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中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年龄要求: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3. 工作经历:具有十年以上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验和五年以上学校管理工作经验。
4. 资格条件:具备对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校长任职资格培训证。
5. 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6. 有正、副校长经历者优先,兼具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7. 条件特别优秀者,以上要求可适当放宽;条件特别优秀的退休人员,可采取返聘方式。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相关情形不得应聘。
工作地点
地址:湛江赤坎区赤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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