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4-22 20:51:17 关注:14012次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学校师资紧缺专业、特别优秀者且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5、取得相应的学历及学位。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为2023年长期招聘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各期考核人选,适时启动考核程序。学校人事处将及时公示每期招聘结果,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相应学院招聘邮箱(详见《岗位信息表》)。发送主题请以“所在单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应聘岗位名称及编号”格式注明。
3、报名提交材料:
①《金陵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见附件3)及个人详细简历(附配偶、子女等情况);
②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各阶段(本科起)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
③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其他相关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④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⑤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成绩单(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初审通过后,须按照学院要求来院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资格复审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考核。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核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直接考核的方式,由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考核方案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核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考核包括教学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视情采取线上或线下考核方式。教学试讲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确定一门专业课程试讲(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教学试讲合格线为7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按照教学试讲占60%,面试占40%计算考核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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