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07-12 17:56:30 关注:3958次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等院校的口腔医学教学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委属(管)专科医院、国家卫生健康委-广东省共建共管医院。经过百年传承发展,现已成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全面发展的国内外知名医院。
我院是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21年口腔全科专业基地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点专业基地认定。获评委省共建国家口腔区域医疗中心、中央、省、市保健基地医院、广东省高水平医院重点建设医院、广东省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拥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广东省口腔医学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牙颌系统修复重建技术与工程中心、广东省牙病预防控制“十二五”医学重点实验室、华南颅颌干细胞转化研究中心;拥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一流本科课程、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教育部口腔医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广东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广东省高等学校专业、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广东省口腔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医院在2018至2020年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均居第三、在全国医疗服务评估“双满意”总分专科医院排名第八,2个案例入选2020年公立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提升典型案例,连续位居复旦医院专科排行榜全国前六、华南第一。
我院拥有国家一流的临床技术、学科建设和科研创新平台,多年来承担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口腔医学医疗、教育、科研等重要任务。每年以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教学质量向国内外输送大批优秀毕业生、留学生、进修生等各类口腔医学专业人才。
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规定,2024年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社会人第二批)4名;外单位委培学员需经原单位职能管理部门提前联系并根据委托培养协议组织报名;本院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单位人须经科室同意并报人事科备案。招生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
具有高等医学院(校)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口腔临床医疗工作者。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高等医学院(校)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口腔医疗工作的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
3.具有正常履行培训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自愿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遵守医院有关培训管理制度,按要求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4.获得口腔医学研究生以上较高学历、毕业高校口腔专业排名靠前者(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新发布的学科评估结果口腔医学专业学科排名)优先考虑。
5.取得内地口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香港、澳门性居民及台湾居民考生,建议向提供其学历教育所在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报名。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录:属定向生的;未纳入国民教育系列招生计划的军队院校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面向社会招收学员的专业基地及招生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基地名称 | 招生人数与要求 |
3300 | 口腔病理科 | 2(本科及以上) |
3400 | 口腔颌面影像科 | 2(本科及以上) |
四、报名办法
(一)问卷填报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报名问卷(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tr8tZg7.aspx cellspacing="0" width="766">
学历
培训年级
待遇
本科
第一年
6000元+绩效/月
第二年
6500元+绩效/月
第三年
7000元+绩效/月
硕士研究生
第一年
7000元+绩效/月
第二年
7500元+绩效/月
第三年
8000元+绩效/月
博士研究生
第一年
8000元+绩效/月
第二年
8500元+绩效/月
第三年
9000元+绩效/月
我院紧缺专业口腔病理科、口腔颌面影像科培训人员每月额外发放1000元的紧缺专业培训补贴。
3.与委培学员、委培单位签订培训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
4.绩效的发放参照医院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他
1.培训人员须将人事档案挂靠正规的人事代理机构。
2.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细则要求完成临床轮转培训,通过规定的考核,培训合格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完成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顺延期间无相应补助,费用由学员个人承担。
4.培训协议到期,社会人学员自主择业;委培学员返回委托培训单位。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依据《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5.录取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培训者,三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
6.联系人杨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20-87335363。
7.本简章解释权归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所有。
附件:面试项目、内容与要求情况一览表
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4年7月11日
附件:
面试项目、内容与要求情况一览表
面试项目 | 面试内容及要求 | 分值 |
专业能力 (70分) | 对本学科理论知识、临床技能学习、训练和掌握程度 | 20 |
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 20 | |
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 30 | |
综合素质 (30分) |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 5 |
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 15 | |
人文素养,言谈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 5 | |
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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